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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第十四周早集队暨“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图/文 李文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12月04日

每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12月4日早7点40,工程技术学院第十四周早集队暨宪法宣誓仪式在铭鼎广场进行。由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书记代凯锐老师主持,工程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参与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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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首先由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刘红程老师为全体师生宣读宪法内容:“1、宪法是国家领导核心力量和指导思想,2、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3、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是国家的大政方针,5、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普法在路上,学法不止步,学习宪法守护宪法,领悟宪法精神、提高法制观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感谢刘洪程老师的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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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进入下一个环节,全体师生肃立,行注目礼,奏唱国歌,迎国旗。随后教师方队上台,由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张国强副教授为全体师生领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全体成员铿锵誓言,如洪钟大吕,展现担当,彰显权威。

漫漫前路征程远,铮铮誓言显担当。让我们永远铭记这激动人心的瞬间,昂首奋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宣誓仪式到此结束,感谢张国强院长的领誓,望全体成员遵守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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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进入最后一个环节,由18级造价4班的马瑞梅同学带来以莫让“校园贷” 捆绑你的精彩,为主题的演讲。马瑞梅同学以“校园贷”的相关事例告戒同学们,不要天真的相信那些无需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得得你想要的金额。"非法贷款",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望广大同学能远离各种非法“货款”,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违规违法的活动,多些谨慎,多些理智,多些成熟,让学校真正成为安全,和谐的美丽校园。  

本次早集队在全体师生齐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校训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