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工程技术学院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参考综合测评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刘红程老师带领分院学生科管理人员和就业创业指导员,于2019年3月20在3教308会议室对参加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结合分院毕业生实际情况,从毕业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理想抱负出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好、道德素养高、集体意识强、政治信仰坚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和筛选。对在班级任主要班委和做出贡献的;对在学生会辛勤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对在省级各类技能大赛比赛获得荣誉的;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评选。